备注:区级采用增刊10分、增刊综合5分、正刊2分、简讯1分;
市级采用增刊20分、交流版10分、正刊5分、简讯3分;
省级采用增刊25分、交流版10分、正刊10分、简讯6分;
批示:省主要领导批示加分70分,省领导批示加50分,市主要领导批示加分50分,市领导批示加分30分;
跟班:区级30分,市级50分,省级60分。
投稿邮箱:Ljkx2008@163.com 电话:22639893 传真:22633765
发:各乡镇(街道),区直及省市驻洛有关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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